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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5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单位:
 
接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北京市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和研究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坚持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发挥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首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选题要求:在《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课题指南》的基础上,我办围绕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拟定了一批研究选题,统一汇编为《2013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选题》。选题主要确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年度项目申请人可围绕《年度选题》设计研究课题,也可就《年度选题》中未涵盖的重要问题设计自选课题。只要符合《年度选题》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鼓励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相应学科的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年度选题》设计的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等方面同等对待。
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人须结合本研究基地的总体功能定位,根据研究基地的主要研究领域、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确定研究选题,不属于研究基地自身研究领域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并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规划项目,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有在研的市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新的年度项目和研究基地项目。
四、资助金额
1.重点项目:8万元;
2.一般项目:5万元:
3.青年项目:3万元
五、申报办法:本项目限额申报,由于我校管理绩效突出,被评为优秀二级管理单位(全市仅22家单位被评定),可申报25项(非优秀二级管理单位限报5项),其中青年项目不得少于1/3;首都国际文化研究基地在历届考核中都表现优秀被评定为优秀研究基地限报5项(非优秀基地限报4项)。研究基地不受青年项目申报比例限制。为推动研究基地建设,鼓励各研究基地围绕自身研究领域内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申报重点项目和特别委托项目。对特别委托项目市社科规划办将进一步加大经费支持力度,但在评审时将严格把关,从严控制。
六、填报要求:年度项目和研究基地项目申报材料可从北京社科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和本通知附件下载。所有申报材料均须使用最新修订版、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年度项目报送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活页》1式7份。
(2)申请书数据表。
(3)《申请书》和数据表电子版。
研究基地项目报送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1式7份,《申请书》须经所在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初审,由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署明确意见;
(2)申请书数据表。
(3)《申请书》和数据表电子版。 
 
七、集中受理时间:请申请者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办公楼306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刘志敬            地    点:办公楼306室
联系电话:82303073-603       电子信箱:keyan@blcu.edu.cn
   
   
                                     科  研  处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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