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管理工作,努力将发展报告建设成为高水平的智库平台,更好地发挥高校服务社会的重要职能,将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具体事宜如下:
一、年度检查的范围
本次年度检查的范围包括,2010年和2011年批准立项的发展报告建设项目(简称建设项目)和2011年批准立项的发展报告培育项目(简称培育项目)。
二、年度检查的方式
项目年度检查采取通讯评审的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向所在高校社科(科研)处提交相应材料,各高校社科(科研)处统一将检查材料报送我司,我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年度检查的内容
1.年度检查依据社科司与项目责任人签订的《发展报告项目计划合同书》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实施办法》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编写出版:是否按照《关于规范“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书稿编写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2]130号)每年撰写和出版一本高质量的年度发展报告。其中发展报告建设项目应由我司通过招标确定出版社。
(2)决策咨询:是否根据调查研究得到的最新数据和发现,撰写高水平咨询报告报送我司或其他党政机关及实务部门,并取得明显的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
(3)数据库建设:是否建立以原始数据采集为主要内容的动态专题数据库,数据库更新及时、标准规范,加强数据积累,确保数据应用和数据安全。
(4)成果发布:是否适时举办论坛、研讨会或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正面宣传和发布发展报告成果。
(5)团队建设:是否与政府实务部门、校外科研机构、重要行业企业组织等建立协同创新机制,组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合作稳定的工作团队。
(6)经费使用:是否按照批准的经费预算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合理使用项目经费。
2.年度检查不合格或存在较严重问题的,将视情形做出暂停拨款、限期整改直至撤项等处理。年度检查结果同时记入项目档案,作为项目验收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
3.无故不参加年度检查者,视为终止立项协议,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经费。
四、报送材料的有关要求
本次年度检查采取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
1.网上填写: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
www.sinoss.net)”或本通知附件下载并填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年度检查报告书》)。
2.网上系统报送时间为8月26日—9月5日。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于9月3日-9月4日将《
年度检查报告书》电子版发至keyan@blcu.edu.cn和caoxiaobing@blcue.edu.cn邮箱,科研处审核后将《年度检查报告书》上传教育部系统。
3.请项目负责人于9月5日将纸质材料送至办公楼306,材料包括:
(1)《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7份(含原件1份)。
(2)自立项年份起至今已出版的“发展报告”每年7本;
(3)有关证明材料附在《年度检查报告书》后一并装订。
联系人:刘志敬 曹晓兵 联系电话:010-82303073-603;
科 研 处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