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北京市社科规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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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及各位项目负责人:
接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公室通知,2013年度北京市社科规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已经开始,北京市规划办将对在研规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同时征集汇编优秀阶段性成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下载并认真填写《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年度检查表》(附件一),于7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keyan@blcu.edu.cn邮箱,逾期不予处理。
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下载并认真填写《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年度检查表》(附件二),经学校财务处审核盖章后,于7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keyan@blcu.edu.cn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办公楼306,逾期不予处理。
二、项目研究过程中,凡因故需要做重要事项变更的(变更事项详见《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三条),项目负责人须在北京市规划办网站下载并填写《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三、凡项目研究阶段成果得到领导批示的,需提供批示复印件;已被实际部门参考采纳的,应写明情况,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获奖的,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往年度检查时已提交过的证明材料不再提交。
四、市社科规划办对此次年度检查征集的阶段成果进行选编,公开出版。请各项目课题组精选1篇阶段成果参选(8000字以内,附电子版),并注明“参选《阶段成果选编》”字样(具体格式体例见附件三)。参选成果应为近一年形成的阶段研究成果,如已发表的需提供原发表报刊社的“授权证明”。参选成果应充分体现课题研究的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文字准确、简练、通畅、规范。项目负责人要对参选成果的政治和学术观点进行严格把关,文责自负,确保阶段成果的质量。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于7月10日前将参选《阶段成果》电子版发至keyan@blcu.edu.cn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办公楼306,逾期不予处理。
联系人:刘志敬 电话:82303073-603
邮 箱:keyan@blcu.edu.cn
科研处
2013年6月27日
附件一: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年度检查表
附件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年度检查表
附件三:《阶段成果选编》格式及体例要求
附件四:各单位参加2013年度中检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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