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名称变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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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接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为便于工作,并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称接轨,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决定将原“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名称变更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简称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今后,凡发布相关文件、印制相关材料以及在立项、结项、成果宣传等工作中使用的称谓,均需变更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简称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注:原项目编号继续沿用)。
科研处
2014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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