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科学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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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时间:2010年0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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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近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科学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教科规办函[2010]09号”),201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科学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专项课题面向相关科学教育和研究专业人员,针对研究先进经验,转变教育理念,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模式,完善评价方法,增进学生学习兴趣,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突出调查研究,鼓励教学改革实验。 2.专项课题级别为教育部重点课题。每项课题资助2万元。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此类课题。 3.课题申报者可在课题指南范围内选题(“课题指南”见附件一),也可自行选题。申报选题要从工作实际出发,着眼于为学校科学教育发展服务,提高教师科学教学水平,增进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学习能力。 4.专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延期或调整课题组负责人须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批准。研究成果须反映实际情况,符合科研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有助于提高科学教育水平。 二、 报送办法 1.报送材料包括:《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二)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论证表》(见附件二)8份。 2.材料装订要求:统一用A3纸印制,中缝装订成册。 3.请申请者于7月2日前,将《申请评审书》、《活页论证表》电子版发送keyan@blcu.edu.cn, 同时将纸质件交至科研处(办公楼306),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志敬
电话:010-82303073
邮箱:keyan@blcu.edu.cn 科研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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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科学教育专项研究课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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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