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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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时间:2010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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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接教育部社科司通知,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期检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范围:所有在研的一般项目、青年项目(2010年新立项目除外)。 2.检查方式: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进展、中期成果、重要事项变更、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于2010年10月30日之前送交科研处。 联系人:刘志敬 电话:82303073-603 邮箱:keyan@blcu.edu.cn 科 研 处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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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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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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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我校需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