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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0-12-10 访问次数: 字号:[ ]


 
关于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经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第二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以下简称北京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面向北京地区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北京地区高校、社科院、党校及其他社科研究单位。投标需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主要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联合投标。
  三、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
  第二批北京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北京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对北京市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和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任务,着力研究影响和制约“十二五”时期首都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集中首都社科研究的优势力量,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学理依据,为北京打造国际活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企业总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智力支持。
  四、招标内容
  第二批北京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共确定12个选题(见附件),投标者须根据这12个题目进行论证。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题目投标。
  第二批北京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每个课题的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研究时限为18个月(自立项批准之日起)。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2.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北京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由投标单位确定。首席专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正局级以上(含正局级)领导职务,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
  3.在研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此次投标北京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
  六、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单位和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凡在北京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评审中有不正当投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中标的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北京市社科规划项目。
  2.投标者要自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凡弄虚作假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
  七、报送材料
投标人可登录北京社科规划门户网站(http://www.bjpopss.gov.cn)下载《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投标人于2011年1月7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1份(1份原件、10份复印件)送交科研处306房间。
联系人:刘志敬 电话:82303073-603
 
                                                                              科研处
                                                                          2010年12月10日
 
附:第二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选题
  1.北京依靠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思路与对策研究
  2.首都人口有序调控思路及对策研究
  3.北京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研究
  4.北京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对策研究
  5.医改背景下的首都农村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研究
  6.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研究
  7.北京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研究
  8.北京社区公共服务建设研究
  9.北京建设世界一流旅游城市研究
  10.北京数字传媒与数字出版研究
  11.北京时尚创意产业发展研究
  12.以争先创优为契机推进首都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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