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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07 访问次数: 字号:[ ]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接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文件,现将2011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相关通知公布如下:
 
一、研究选题:
    项目研究选题参照《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课题指南》确定。《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划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二、申报条件:
    市社科规划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于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承担过市社科规划项目或其他省、部级以上社科项目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为准),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不超过8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5万元,青年项目不超过3万元。
2.申报实行限额制:我校限报8项,
1)重点和一般项目共5项,其中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都国际文化研究基地”人员限报2项,非基地人员限报 3项;
2)青年项目3项,有博士学位的优先考虑。
若申报项目数超过限额,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情况和下达指标进行筛选。
3.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等)从北京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bjpopss.gov.cn)“资料下载”或本通知下载。项目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左侧装订两枚书钉。
4.材料报送要求:请申请者于2011年6月17日之前将申请书一式七份(含一份原件)与电子版交到科研处306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志敬    电话:82303073-603
邮箱:keyan@blcu.edu.cn
        
                                                              科 研 处
                                                        201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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