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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1年度检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16 访问次数: 字号:[ ]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1年度检查通知
 
各单位:
    接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1年度检查通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为加强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中期管理,市社科规划办将于2011年6月10日—7月10日对在研规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在研项目进度、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成果取得及转化情况。此外,还将征集优秀的阶段成果,汇编成册公开出版。
 
二、项目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从北京社科规划网(www.bjpopss.gov.cn)资料下载栏或本通知下载并填写《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1年度检查表》(附件一)。
  2.凡项目研究阶段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的,提供批示复印件;已被参考采纳的,应写明情况,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已公开出版、发表的,提交相关报刊原件或复印件;获奖的,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2010年度中期检查时已提交过的阶段成果及证明材料不再提交。
  3.市社科规划办对此次年度检查征集的优秀阶段成果进行汇编,公开出版。请各项目课题组精选1篇阶段成果参选(5000~8000字,附电子版),并注明“参选《阶段成果汇编》”字样(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二)。参选成果应充分体现课题研究的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语言文字上做到准确、简练、通畅、规范。项目负责人要对参选成果的政治和学术观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阶段成果的质量。
     4.请各位负责人于7月1日前将中检材料报送科研处306室,具体材料包括:
1)《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1年度检查表》一份两份及电子版;
2) 《阶段成果汇编》一份两份及电子版
3)阶段成果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两份
  5.2010年度获准立项和2011年7月10日前完成最终成果并已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申请鉴定的项目,可不参加此次年度检查。
     6.2011年起市社科规划项目的年度检查办法有较大变化,请仔细阅读通知。
联系人:刘志敬         
电  话:82303073
邮  箱:keyan@blcu.edu.cn
                                                  科研处
                                               201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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