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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201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招标申报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18 访问次数: 字号:[ ]


 
北京语言大学201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招标申报工作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加强我校学科建设,推动我校教学与科研的协调发展,我校201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招标申报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我校“十二五”科研工作鼓励对学科前沿问题、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研究;鼓励原创性和开拓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鼓励学科交叉跨度大和探索性强的应用研究和跨学科研究;鼓励特色性学科研究;课题论证要突出理论创新、方法创新。
 
二、项目类别
    我校201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包括以下4类:
1.规划项目:为我校“十二五”规划项目,须5年内完成,平均资助额度10万元。投标申报者必须根据《北京语言大学“十二五”期间研究课题指南》设计课题,不得自行改动投标课题名称。
2.一般项目:须2年内完成,平均资助额度2万元。
3.青年自主科研支持计划(团队)项目(以下简称青年团队项目):须1年内完成,平均资助额度7万元。
4.青年自主科研支持计划(个人)项目(以下简称青年个人项目):
须1年内完成,平均资助额度2万元。
    一般项目、青年团队和青年个人项目申报者可根据《北京语言大学“十二五”期间研究课题指南》设计课题,也可自由选题。
 
三、招标申报的条件
(一)规划项目投标条件:
1.投标人须为我校在岗在编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课题组成员为我校正式在岗在编人员,其中至少2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或博士学位。
2.已承担纵向或校级规划课题尚未结项者原则上不得投标。
3.每位投标人仅限投标一个项目。
4.必须分子课题论证,子课题须明确具体负责人,并有参与者。子课题如果符合青年自主项目申请条件的,可按照青年自主团队项目的相关要求立项(此类规划项目子课题级别等同于青年自主团队项目)。子课题最多为3个。
5.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三年之内不得申报。
 
(二)一般项目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我校40周岁以上,即1971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不含),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职称)的正式在岗在编人员。
2.已承担纵向或校级课题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3.已在教务处、人事处等平级单位获准立项的各类校级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每位申请人仅限申报一个研究项目。
5.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三年之内不得申报。
 
(三)青年团队项目、青年个人项目:
1.青年团队和青年个人项目的申请人、参与者均为我校40周岁以下,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正式在岗在编人员,如果有一年以上出国经历,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
2.已承担纵向或校级课题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3.已在教务处、人事处等平级单位获准立项的各类校级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每位申请人仅限申报一个研究项目。
5.团队项目必须分子课题论证,子课题须明确具体负责人,并有参与者。
6.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三年之内不得申报。
   
    每位申请人只能投标或申请一个项目。规划项目、青年团队项目的参与者可申请一般或青年个人项目(不可以申请规划项目和青年团队项目),但是申请或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四)申报实行限额制
1.规划项目,每单位限报2项。
2.一般项目,每单位限报3项。
3.青年自主团队和个人项目,不限报。
 
四、投标/申报办法
1.201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校科研处网站(http://kyc.blcu.edu.cn)“校级项目申报系统”(科研处主页右上角)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流程以该系统为准,此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与科研管理系统中的一致。(用户名:工作证号;初始密码:123456;若忘记密码请找各单位科研秘书找回密码)
3.申报系统将于2011年8月19日至2011年9月8日开放。申请者可登录校科研处网站 “校级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书》(2011年版,以前版本无效),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以及上传《申请书》。
4.申报单位须在截止日期前(2011年9月8日)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在线打印《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将《项目申报汇总表》连同本单位所有《申请书》纸质件一式两份(申请书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按要求签字盖章),于2011年9月8日下午5点前统一报送科研处(办公楼306室),逾期不再受理。
5.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对申请人弄虚作假或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出,将对所在单位的所有申请材料做整体退回处理。
 
    联系人:曹晓兵          邮箱:caoxiaobing@blcu.edu.cn    
    联系电话: 82303073-602
   
 
                                        科 研 处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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