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跟踪管理和信息收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1]50号)的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收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信息 1、对以前出版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进行登记。请各位已结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中自己项目成果的出版情况,并于2012年12月23日之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jiangyulong@blcu.edu.cn。 2、对2012年以后新出版的成果按季度汇总上报。从2012年1月份开始,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最终成果出版后,填写《20**年第*季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caoxiaobing@blcu.edu.cn。 二、调整国家社科基金结项材料 1、纸质材料。从即日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必须使用2011年6月的最新版,样表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同时附上原始经费预算表复印件。 2、电子版材料。从即日起,结项材料的电子版(涉密成果除外)由报送光盘改为发送邮件。各位项目负责人在结项的时候,将电子版发送至caoxiaobing@blcu.edu.cn。修改复审项目也需要提供电子版的成果简介。 3、各类项目的结项材料明细参见本通知附表。 联系人:姜玉珑、曹晓兵 电话:82303073 科 研 处 2011年12月9日 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明细 1. 重点项目 纸质材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最终成果简介》2份,成果书稿5套 电子版:《最终成果简介》和最终成果 2. 一般、青年项目 纸质材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最终成果简介》2份,成果书稿5套 电子版:《最终成果简介》和最终成果 3. 修改复审项目 纸质材料:《修改说明》1份 电子版:《修改说明》、《最终成果简介》、成果修改稿 4. 二次鉴定项目 纸质材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最终成果简介》2份,修改说明6份(其中5份分别装订在成果修改稿内),成果修改稿5套 电子版:《修改说明》、《最终成果简介》、和成果修改稿 5. 后期资助项目 纸质材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修改说明1份,成果简介2份,成果书稿2套 电子版: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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