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提交结题和年度进展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现将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与年度进展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1. 2011年12月资助期满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 2.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将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4. 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并于2012年2月23日前(寒假期间不办公)向科研处(办公楼306)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材料原件两份。逾期不再受理。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结题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材料一并提交。 二、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并于2012年1月4日前向科研处(办公楼306)提交签字后的纸质材料原件两份。逾期不再受理。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联系人:曹晓兵、姜玉珑 联系电话:82303073 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相关网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sf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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