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接教育部科技司通知,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组织工作的函》(国科财函[2012]1号)的要求,今年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以下简称专项)项目的组织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专项的具体支持范围和立项要求请参考国科财函[2012]1号文(附件1)。 二、该专项强调面向市场、面向应用、面向产业化,重点支持具有市场推广前景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申报项目要突出重大的特点,集成度高,投入较大,经费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生产性设备、重大研究和中试平台的升级改造、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等不在支持范围。 三、该专项以项目方式分年度实施,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十二五期间,教育部科技司将采取开放原则,随时接受学校项目推荐,原则上每校每年1-2项。条件成熟的可在当年推荐,尚不成熟的作为项目备选,教育部科技司将会同高校共同进行培育和完善。 四、2012年度专项项目申报要求。 (一)采取限项推荐,我校限报2项。教育部科技司将组织评审论证后择优推荐至科技部。 (二)项目推荐材料: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2)一式7份,项目建议书(附件3)一式7份,并于2月20日当天报送至科研处(办公楼306),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曹晓兵 邮箱:caoxiaobing@blcu.edu.cn 电 话:82303073-602 科 研 处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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