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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22 访问次数: 字号:[ ]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接北京市社科规划办通知,2012年度北京市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究方向:
    (一)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的研究。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围绕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史和党的建设研究。
    (二)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文化改革发展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开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研究。
    (三)紧扣“两会”主旋律,围绕实现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同步提升,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文化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问题的研究。
    (四)围绕中共北京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工作部署,紧密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北京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发展目标,深入开展弘扬践行“北京精神”、贯彻实施“两大战略”“九大工程”等问题的研究,以及涉及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积极开展北京地域特色研究。
请年度项目申请人着重围绕以上选题方向和《课题指南》进行研究课题设计,也可就研究方向和《课题指南》中未涵盖的重要研究选题自行设计研究课题。各社科研究基地要根据自身定位和研究方向,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进行申报。
    二、申报资质:
    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重点项目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含副局级)以上领导职务,承担过市社科规划项目或其他省、部级以上社科项目研究;
    2.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4月27日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规划项目。有在研的北京市社科规划各类项目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不超过8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5万元,青年项目不超过3万元。
    2.申报实行限额制:
我校限报18项,“首都国际文化研究基地”人员限报3项,非基地人员限报15项。
若申报项目数超过限额,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情况和下达指标进行筛选。
    3.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等)从北京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bjpopss.gov.cn)“资料下载”或本通知下载。
    4.材料报送要求:请申请者于2012年4月10日之前将申请书一式七份(含一份原件)与电子版交到科研处306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曹晓兵    电话:82303073-602
    邮箱:caoxiaobing@blcu.edu.cn
        
                                                              科 研 处
                                                        201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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