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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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接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2年度检查通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为加强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中期管理,市社科规划办将于2012年6月1日—6月30日对在研规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在研项目进度、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成果取得及转化情况。此外,还将征集优秀的阶段成果,汇编成册公开出版。
二、项目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从北京社科规划网(www.bjpopss.gov.cn)资料下载栏或本通知下载并填写《2012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附件1)。
2. 凡项目研究成果得到领导批示的,提供批示复印件;已被参考采纳的,应写明情况,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已公开出版、发表的,提交相关报刊原件或复印件;获奖的,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2011年度中期检查时已提交过的阶段成果及证明材料不再提交。
3. 市社科规划办将继续对此次年度检查中征集的优秀阶段成果进行汇编,公开出版。请各项目课题组精选1篇阶段成果 (8000字以内,附电子版) 参选,并注明“参选”字样(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参选成果应为近一年内形成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发表与否均可,已发表的成果须提交相关报刊社的“授权证明”。参选成果应充分体现课题研究的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文字准确、简练、通畅、规范。项目负责人要对参选成果的政治和学术观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阶段成果的质量。 4. 项目研究过程中,凡因故需要做重要事项变更的(变更事项详见《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三条),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所在科研处审核后,报市社科规划办审批。
5.请各位负责人于6月20日前将中检材料报送科研处306室,具体材料包括: 1) 《2012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一份及电子版
2) 《阶段成果汇编》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3)阶段成果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4)需要做重要事项变更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6. 特别提示:2006年、2007年立项的项目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提交成果申请结项,逾期未申请结项的项目将中止研究,追缴经费。
联系人:曹晓兵 邮箱:caoxiaobing@blcu.edu.cn
联系电话:82303073 科研处
2012年6月1日
附件1:《2012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
![]() 附件2:《2012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阶段成果选编》参选稿件格式要求 ![]() 附件3:《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 附件4:《2012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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