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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年度进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2-24 访问次数: 字号:[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0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和《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08年度项目指南》)将已经发布在国家自然基金委网站(网址http://www.nsfc.gov.cn/)首页“特别关注”专栏,大家可以上网查看。
    一、有关注意事项
    1.本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原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非集中接收申请期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将在相关项目受理申请前另行公布指南。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的项目类型,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2.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8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等文件,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通过学校进行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直接提交的申请。
    3. 2008年启用调整后的新申请代码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08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
申请项目须使用2008年新版申请书(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08年1月1日后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要求两种申请书的版本号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申请条件: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申请人正式受聘于项目依托单位,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面上项目申请者除须符合基本资格外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只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才可申请面上项目。
    5. 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已满35周岁,和已获得青年科学基金者(包括执行期为一年的小额探索项目),不得再作为申请者申请。
    6. 限项规定: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一项,每个项目的申请者限为1人。申请者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当年申请及承担(含参加)的在研面上项目数(不含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项;申请与承担(含参加)面上、重点、重大等类别基金项目的数量累计不得超过3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的在研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一项,但参加项数不限。
    二、申请者的填表方式与要求
    1.填报和提交申请书:
    (1)认真阅读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申请通告、项目指南、管理办法等文件;
    (2)请于2008年1月1日后,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2008年新版申请书下载申请书后解压的全部电子文件须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下,否则无法打印;
    (3)认真阅读申请书中的撰写提纲,并按要求撰写申请书;
    (4)2008年申报的面上项目研究起止时间:2009.1-2011.12;
    (5)“身份证号”为确认申报者的标识,一定要正确填写,负责人与参加人员的个人信息一定要真实可靠,不能伪造,包括获得职称、学位的时间等;
    (6)本人及主要参加者在申请书的成员表中亲自签名,绝对不能代签
    (7)“依托单位公章”处请勿盖院系所章,统一盖学校公章,有外单位(包括外地)人员参加的项目,须提前送到其单位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法人章);
    (8)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签好字的申请书(含纸质和电子文件)提交至学院科研秘书处进行形式审查,然后由科研秘书交至科研处,再由学校统一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报送。
    2.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请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其中:
    (1)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面上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
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10%。
    (2)劳务费(是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面上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
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劳务费不得超过项目资助经费的10%。
    (3)管理费填总经费的5%
    (4)备注(计算依据与说明)一栏一定要详细填写。
    3.申报管理科学部的特别规定:参见《2008年度项目指南》。
    4.凡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学校项目的教师,需加盖北京语言大学公章的,须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一周前将申请书全文提交科研处,以备查看,并将申请书首页、项目组主要成员页,及相关人员签字的末页留存科研处一份。
    三、上报材料
    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二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电子申请书请发送emailkeyan@blcu.edu.cn.报送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类型如下: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项目,须提交一式三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电子版申请书(请发送email);
  2.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sfc.gov.cn/),使用专用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申请书》;
  3.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使用专用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多年期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同时须提交英文版申请书)。
    以上材料请先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审核汇总后于2008年3月7日前交至学校科研处,学校将进行初筛审查,未按时提交者学校一律不予上报
    四、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
    1.在研基金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及时报送年度工作进展报告。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sfc.gov.cn/)下载相应表格,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应提交进展报告项目清单附后)。
    2.在研基金项目的负责人须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于2008年1月7日前将“进展报告”全文电子文件与一式二份本人签字的纸质原件同时报送学校科研处,其中,电子文件还须自行登录ISIS系统进行上传。
    联系人:刘志敬       联系电话:82303073
    邮箱:keyan@blcu.edu.cn
    我校应提交进展报告项目名单:
宋柔教授  基于词语相似关系的统计数据平滑研究
                                                                                                                           科研处
                                                                                                                 2007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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