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8年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 |||||
| |||||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即日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8年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招标工作开始启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和要求 招标重大项目的课题名称见附件,具体研究内容和要求包含在招标文件中(《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二、招标项目的资助额度
除定向西藏大学和新疆大学招标的两个项目外,其他每个重大项目的资助经费为10万元(学校配套10万元)。 三、投标条件 凡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具有正高职称,能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从事驻所研究者均可参加投标。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尚未完成者; 2.正在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在2008年8月15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四、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投标评审书》、《招标课题一览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均可在本通知附件下载。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投标评审书》(一式6份,包括一份原件)以及配套的电子版。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于左侧装订成册。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五、以上各种材料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08年8月23日送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志敬 电话:82303073 邮箱:keyan@blcu.edu.cn
六、每个项目投标费600元。
科研处
2008年6月3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