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接教育部社科司通知,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期检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点项目检查 1.检查范围:2008年立项的重点项目(包括2008年申报重大项目转立的的重点项目)。 2.申报材料:负责人填写重点项目年度检查表(新样表请从本附件下载)。 3.截止日期:请项目负责人于6月23日前将《重点项目年度检查表》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送交科研处。 二、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检 1.检查范围:在研的所有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2.检查内容:项目进展、重要事项变更、经费管理和使用、已完成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成果出版(成果出版上交三本书)获奖和宣传推广,以及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等撰写检查综合报告,于6月23日前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送交科研处。 联系人:刘志敬 电话:82303073-603 邮箱:keyan@blcu.edu.cn 科 研 处 200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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