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语言大学青年自主科研支持计划项目标注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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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时间:2010年0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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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接教育部科技司通知,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已于2009年全面实施,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技术文件、专利等)的标注,便于统一管理,经教育部科技司研究,拟定其中英文标注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精神,我校最终确定的中文标注名称为“本课题为北京语言大学青年自主科研支持计划资助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批准号)” 英文标注名称为“BLCU supported project for young researchers program (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Approval number)” 科 研 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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