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梧桐创新平台建设计划(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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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2015年3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5]36号)、《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64号)等系列文件精神,主动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创新型高校发展的时代要求,全面增强我校科研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活力,推动我校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北京语言大学决定实施“北京语言大学梧桐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际化科研创新平台。 三、建设目标 跟踪学科发展前沿问题及国家发展重大需求,全面整合校内各类创新要素,形成布局合理的科研创新平台体系。学校力争在几年内集中力量建设20个左右梧桐创新平台,通过建立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的管理机制,推动创新平台实现在重点领域、关键问题上的重大突破,产出一批优秀成果,造就一批杰出人才,成为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基地,推动我校世界一流语言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进程。 四、申报条件 1.研究方向: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学科特色较为明显,在本学科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具有潜在发展优势;拥有二级学科点的优先考虑。鼓励开展基础与应用结合的跨学科研究,基础类研究应该是学科发展亟需破解的重大问题或前瞻性问题,应用类研究应该面向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 2.研究团队: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创新活力强、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优秀研究团队。团队具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具备开展学科前沿研究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团队最近五年至少有2项省部级以上项目,学术成果丰厚的优先考虑。团队应不少于8人,以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学者为主,同时至少有1名业界资深专家担任顾问,鼓励老帮青、传帮带的成员梯队模式。(注:团队成员只能参加1项梧桐创新平台项目的申请) 3.平台负责人: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的相关规定,平台负责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一般应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项目,学术成果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在研的校级重大项目负责人以及各类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予重复支持。 4.软硬件条件:具备可持续发展、可供开放交流与共享服务的软硬件基础条件;基础设施和软硬件设施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优先考虑。 五、考核与评估 1.梧桐创新平台建设实行目标责任制,建设周期三年,每年支持20万。 2.梧桐创新平台的管理制度健全,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有严格、合理的评估和考核机制。 3.梧桐创新平台遴选确定后应依据申报时制订的三年规划填写《北京语言大学梧桐创新平台建设计划任务书》,科研处从第二年起每年度严格按《北京语言大学梧桐创新平台建设计划任务书》中承诺的成果产出进行年度考核,第三年为周期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提出限期整改方案,扣减下一年预算30%,若连续两次年度考核或周期考核不合格,学校发文撤销该平台。对创新成果显著,发展潜力大,创新氛围好的平台可建议继续给予新一轮的支持。 4.梧桐创新平台应加强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资助期内每年应组织或参加有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研讨会。 5.各平台通过三年的建设,形成具有明确研究方向和可持续发展前景的创新团队,产生一批重要科研成果(A.A刊论文2篇;B.B刊论文8篇;C.专著2部;D.专利2项;E.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咨询报告2篇;F.经专家鉴定并实现资源共享的大规模语料库或数据库平台1项;G.省部级以上成果奖励1项;H.其他成果形式,可由科研处组织认定。上述成果形式至少含2种),承担一批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科学研究项目(A.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1项;B.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项目2项;C.国家级或省部级一般项目3项。上述项目形式至少含1种),培养一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或中青年学术骨干以及各类创新人才(荣获省部级以上各类人才称号的在评估中予以相应体现)。 6.梧桐创新平台应该积极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所产生的系列成果应能很好地体现产学研之间的连贯性,既能应用于教学和科研,又能服务于国家和社会需求。 7.梧桐创新平台经过若干年建设达到20个左右之后,根据情况可适当提高评估条件,实行末位淘汰制,撤销一个增加一个。 六、评审与立项 本计划采取团队申报的形式,符合条件的科研团队均可申报。 科研处对申报团队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由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如无异议,公布获批科研创新平台名单,并签订建设任务书。 七、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科研处。 2.本办法经2015年12月31日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科研处 2016年1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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